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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非公民财务信息交给中国?别被标题党给骗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七月末    时间: 2016-9-10 09:00
标题: 加拿大非公民财务信息交给中国?别被标题党给骗了
G20会议杭州如火如荼举行时,传出一则重磅消息:明年7月1日起,加拿大税务局(CRA)将把所有非加拿大公民(只要你不拿加拿大护照的!包括:留学生,旅游者,访问人员,持枫叶卡的移民)在加拿大买房,投资股票,以及银行开户和余额,个人资产细节和个人信息等情况统统交给中国政府!

这则消息通过某些加拿大中文自媒体在微信朋友圈开始散布,其影响迅速波及其它网络平台,甚至传统传媒。接下来人人恐慌,担心自己整成金融往来、个人财务从此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毫无隐私可言。更有人认为此举大快人心,可以防止贪官“卷走国内财产跑路”。

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这则“新闻”并不新,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披露,且并非加中两国双边协定,而是两国都签署了经合组织(OECD)框架下的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根据这项协定,签约国间有义务进行旨在避免逃税的财务信息交换。加拿大和中国都不会在2017年成为首批(55个)正式加入CRS的国家,而都将在2018年和其它44个国家和地区一并加入。

根据这一精神,加中两国自签署CRS协议起,便开始就如何落实这项协定进行双边接触、交流,但这种接触、交流并非仅限于加中两国间,两国事实上都分别与几十个CRS签约国同步进行着类似的工作。不仅如此,财务信息交换所涉及的仅为“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而非“朋友圈”所渲染的“非公民”(Non-citizen),更不是不断添油加醋后所谓“包括游客、留学生、访问人员以及持有枫叶卡的人”这么恐怖。

关于“非税务居民”,各国的定义有所差别。在加拿大,任何国籍的人只要在该国居住满183天,且不主动申报成为“非税务居民”,则他就是“税务居民”;在中国这一期限为365天,但其它条件则大同小异。“非税务居民”既可以是留学生、游客,也可以是枫叶卡持有者甚至加拿大公民;同样,绝大多数枫叶卡持有者和几乎所有留学生都是“税务居民”。

再加上2009年12月3日《中加联合声明》第九条曾提到“2008年建立的双边司法执法合作定期磋商机制和警务合作渠道”,并强调“双方同意早日签署《打击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事实上这样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曾签署过多份,最早一份可追溯到1999年4月16日,但迄今都没有、也很难有文章开头所称的那些“合作项目”。

加中就打击金融犯罪方面的合作是远较CRS框架下税务信息互动复杂的问题,涉及两国法律体系及许多深层次问题,尤其无法绕过双边引渡条约等障碍。就这一问题双方早在多年前便开始讨论,但由于彼此间法律体系差异太大,迄今并无实质性进展,所以所谓的在加华人财务信息全部交给中国更是无稽之谈,关心则乱,可千万别被那些个本地自媒体的标题党们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模式给耍的团团转了
作者: happymerry    时间: 2016-9-13 03:42
看来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啦

作者: wpronnie    时间: 2016-9-14 02:11
这次可能是动真格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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